山西省建 设“一村一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
的实施意见》(晋办发 [2011]17 号)精神,加快我省“一村
一品”发展步伐,推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在全省形成“一
村一品”、“一县一业”竞相发展的产业格局,促进农业转
型跨越发展和农民收入翻番。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主要以专业
村产业发展项目为抓手, 带动主导产业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
省级财政资金主要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第三条 山西省“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要与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相结合,要与农业科技推广“一村
一点”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 全省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 2000个“一
村一品”专业村,共建设 10000 个“一村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