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明工地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
断提高;为满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下,企业发展的需要和企业 “三标一体 ”的贯彻落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各施工项目。
本标准中的大型项目指合同价款为 800万元及以上项目,合同价款在 200 万元以下为小型项目,其它为中型项目。
第二章 施工现场标准
一、现场大门设置
1、 大门门洞尺寸:宽高比例为 1:1.2,一般宜选用 4.5m×5.4m尺寸。
2、 大门框由三部分组成:门楣、门柱、门扇。(样式详见附图)
3、 大门框架材料:可用角铁或其它材料,大门框正面采用铁皮包装。
4、大门涂色与字体
○1、整体采用企业标准色(即:建工蓝 C100 M80),字为白色。
○2、字体统一采用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