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市场内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
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通知
精神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大堡子市场所辖区范围内的经营者(包括单位法人和个体户)位本承租摊
位或店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摊位或店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集贸市场消防安
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
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
三、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以市场管理办公室、经营户为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市场
安全。
四、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者要保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不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