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
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
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
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
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
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