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项目公司市政工程建设现场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为了加强城建项目公司所承担的市政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
作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维护各方利益,经调查研究,并征求相关单位意
见,制订本管理规定。
1.会议制度
会议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交流的重要形式,是布置工作,统一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检查落实情况,研究处理问题等的重要手段,是对工程现场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本公司
的会议包括技术交底会议、第一次工地全体会议、现场会、每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和不
定期召开的其他会议。
1.1 项目公司要及时组织技术交底会议和第一次工地全体会议, 并及时形成纪要, 指
导施工。
1.2 有关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不允许擅自替会。应参加而无故不参加
会议的,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者例外,否则,项目经理、总监等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
查当众宣读,每人次处以 500元罚款,在下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