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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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C2-14 编号:
工程名称 双城区 2017年基础设施建设 PPP项目
交底项目 市政工程施工用电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文字说明或附图:
1.一般要求
(1) 工程竣工后,施工用电系统应及时拆除。
(2) 施工现场开挖基坑、沟槽的边缘与地下电缆沟外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cm。
(3) 外电架空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架具、材料
和其他杂物。
(4)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抢救触电人员;严禁在切断
电源之前与触电人员接触。
(5)施工用电系统按设计规定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
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申请送电。
(6)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 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
垂直距离必须符合下表的要求。
(7) 在建工程施工中,地上建(构)筑物(含脚手架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