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江避暑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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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
总工办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会议。竣工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
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后,进行自检。具备竣
工条件后 ,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后附 竣工报告 、质量保修书、
质保金担保 (银行出具保函)。
2、监理收到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后,组织初步验收 ,验收合格后,
监理单位出具工程 竣工验收评估报告。
3、工程部收到监理批复后的竣工申请报告后 ,检查是否具备竣
工验收条件,确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通知总工办,并督促
施工、监理单位整理竣工验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以及制定 工程竣
工验收方案及参加验收组成人员名单 并填写 工程概况表。
4、总工办接到工程部通知后,及时组织设计、勘察单位进行竣
工验收前的检查工作,设计院填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