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质量行为检查评分表
(监理单位)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评分标准
应得
分
扣减
分
实得
分
1
单位资质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1.1 项目中标人员未按要求履职 , 项目总监未在岗, 扣 5 分,其
余中标人员每缺 1 人扣 2 分;
1.2 未按照有关规定对监理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扣 3 分;
1.3 专业监理工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5 分;
1.4 无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任命书,扣 3 分。
10
2 监理制度
2.1 未建立、健全质量监理制度和责任制,扣 3-5 分;
2.2 未按要求编制、审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扣 2-5 分。
2.3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未根据工
程变化及时修订,扣 1-3 分;
2.4 未建立、 落实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或会议记录不详, 扣 1-2
分。
10
3 文件审查
3.1 未审查应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