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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市政行业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我市市政行业企事业单位不断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提高单
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功能,激励会员单位树旗帜、争先进、创一流,进一步推
进我市市政行业改革和发展, 根据七届二次理事会决议, 在我市市政行业内开展
先进单位评选工作,为此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XX 市市政行业先进单位(以下简称:市市政先进单位)是 XX市市
政行业协会奖,本评选活动在本协会会员中开展。 所评市市政先进单位整体素质
和主要经济技术、服务指标应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市市政先进单位每年四月份组织申报,经过单位申报、组织推荐、
评审委员会审核表决确定, 于当年六月份完成。 评选名额由当年常务理事会会议
决定。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参加申报“市市政先进单位” 的成员必须是本协会会员, 具有独立
的法人资格,其法人资格注册地必须在 XX市境内。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