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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监理细则
本细则仅适用于房建中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测量工程以及工业厂房中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
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一、测量前准备
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
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⒋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⒌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
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二、工程测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
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