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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雨、污水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号:)
一、放样定位
根据道路给定中心控制点和设计图纸,在 现场测设出沟槽中心的起
点、终点、平面折点、纵向折点及直线段控制中心桩,并在沟槽外适当
位置,设 置方向控制桩,并 且通过丈量确定桩号。另 外在稳固且不易碰
撞处设置临时水准点。沟 槽开挖后,在 沟槽两侧对称设置高程桩,以 便
施工中随时测定中心线和高程。
二、沟 槽土方开挖
污水管道的沟槽通常采用支撑、直槽开挖。沟槽开挖底宽度一般为:
d1200 管为 3.4 米, d600 管为 2.2 米, DN400 管槽深 3m≤h< 4m 为 1.4
米、槽深 h< 3m 为 1.2 米;沟槽深度大于 4.5m 时采用复式断面开挖。
沟槽下 4.5m 采用密列板支撑直槽开挖,以上部分槽宽 6.0m ,上部至 原
地面采用放坡开挖,坡 度采用 1:0.33 ;槽深小于 4.5m 时采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