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
服务
等级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
(元月 .建筑平
方米)
合计
(元月 .建筑
平方米)
一级 综合管理
、服务中心:小区设置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
、管理服务人员:小区经理持有项目经理上岗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管理人员服装
统一、佩戴标志、仪表整洁规范、文明服务;水、电等特种作业员工均应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
证书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服务时间:每天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
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有效投诉处理率。
、日常管理与服务:
()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绿化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