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及补充规定
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腾退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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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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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
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之一)⋯⋯⋯⋯⋯⋯14
3.关于《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房屋腾退安
置办法》的补充规定 (之二)⋯⋯⋯⋯⋯⋯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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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乡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房屋腾退安置办法
(2003年 1月 7 日平房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
设,改善农(居)民居住条件,彻底改变平房
乡整体环境,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根据北京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
的意见》(京政发[ 2000]12 号)和《关于加
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京政办
发[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