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
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 2009? 69号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有关单位 :
市建委《关于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
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
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平顶山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市建委 二○○九年九月八日 )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
能监管体系的建设工作 ,全面实现建筑节能约束性指标 ,根
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
发, 2007? 15号 )、《建设部关于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
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的实施方案》 (建科, 2007? 159
号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