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程序
办理对象
凡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依法签订监理合同,并
进行监理合同备案。
办理时效
1、监理合同签订后 10日内;
2、监理合同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 1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631号令);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号令)
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建设部第 86号令 );
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 158号令);
6、《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7、《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8、《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建市【 2006】248号);
9、《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 2007]】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