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项目弃土场管理实施办法
XX 项目弃土场管理实施办法
一、前言
根据《重庆市交委员会关于印发 “创建绿色公路,打造品质工程 ”
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重庆市高速公路标施工准化指南》等文件精
神,为进一步加强 XX 项目弃土场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尽量减轻
弃土场施工过程中对当地水土保持和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 消灭质量
通病,消除重大质量和安全隐患。在 XX 项目建设中,结合本项目公
路建设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 XX 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对各总监办、总
承包部(各分部)弃土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活动。
二、各单位的管理职责
项目公司对弃土场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审批, 设计院负责执行弃
土场方案的确定和审核, 总监办及总承包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
落实,施工的主体是总承包部下属各合同段, 实施的结构未得到项目
公司、设计院及总监办认可不得进入规模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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