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机房 UPS电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房管理,避免紧急断电导致网络系统瘫痪,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的 UPS使用相关单位。
第三条 UPS管理应遵循“管业务管安全、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
和属地管理,加强 UPS采购、验收、维护、保养。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科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防爆电气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 UPS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三 )指导和监督本单位下属各单位 UPS安全管理工作;
(四 )负责本单位 UPS的检测工作;
(五 )组织或 UPS事故事件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 使用单位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 UPS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二 )建立《本单位机房 UPS充放电记录表》《本单位机房 UPS检测记录》台账;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