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回复
征求意见稿回复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关于对〈天津市促进实验室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
意见的函》(津质技监局法函 [**]658 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建
议:
一、第五条对开展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技术检测服务的实验
室不必要逐条列出前 5个条件,只需规定其必须经计量认证合格即可。
因为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实验室, 一定是满足前 5 个条件的实验室。 建
议删除第五条。
二、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己有明确规定的条款,
如第七条、第八条等可以不列,此办法应突出我市在促进实验室发展方
面的特殊措施,如各环节行政审批程序、鼓励类型、资金支持、税收支
持等。
特此函复
**年**月**日
征求意见稿回复二
xxxx 指挥部办公室:
你办《关于征求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收悉,我委经认真研究,函复
如下:
1、根据第 5 页“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