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80号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
规章的决定》已经 2015年 2月 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5年 7月 1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 5月 29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
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维护法制统一,推进
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及劳动防护用品、矿山救护队资质、
安全培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食品生产企业、 中介服务组织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等方面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
一、对 2部规章予以废止
(一)废止《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 7月 22日国家安全生
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 1号发布)。
(二)废止《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