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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 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 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机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
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
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
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
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 变更和索赔等事宜, 签发变更和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