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展览施工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加强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展览施工的管理,保证展览会
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办理展台施工手续
展览会布展启始日 前 7 天开始,施工单位向展馆提供以下资料,并办
理施工手续。
1、 各展台设计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 电路图(必须标有展位号和
电箱位置)、施工细部结构图,施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
加盖公司公章,展馆仅做备案使用)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电
工证)。
⑴ 所有图纸均须标明尺寸及所有结构材料的规格尺寸
⑵ 多层或复杂结构展台以及室外展台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及结点
详图,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其所在建筑设计院审
核章及结构审核报告
⑶ 新馆吊挂作业属于一般高空作业三级 (15-30m),有吊挂需求的展
台须自备专业高空作业设备,并配备专业高空作业人员。
2、 填写并在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