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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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07年8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根
据《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
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三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