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
9.1 投标人最小投标范围为“包” ;
9.2 投标人需要对本《招标文件》中《 投标邀请》所列的货物以“包”为单
位,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每包的招标范围所包含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10.投标语言
10.1 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 《投标
须知前附表》 中第 3项要求的语言书写。
10.2 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
有《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第 3项要求的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中第 3项要求的语言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和图纸》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
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 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 两部分组成;
1)投标人编写的“ 技术文件”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