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建筑工程预
算定额》中均有明确规定, 各地因定额不同而略有差异。 本书以《全国统
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为依据,介绍建筑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在 30cm以内挖、填土方及找平。 挖、
填土,厚度超过 ±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m,以平方米
计算。以上判断平整场地与挖土方的关键依据:挖的高度以及填的深度
是否超过 30cm2. 人工挖土,即挖掘沟槽、基坑与土方等工程量的计算
1)沟槽、基坑与土方的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 3m 以内,且沟槽
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m2以内 ,且坑底
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 3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 以外,坑底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