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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机械编号 数 量 操作人员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以甲方实际工程起止时间为准。 机械设备试用
期限为一个月, 即在此试用期间完全满足甲方工作需要, 否则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 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提
前通知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3.1 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
部分按照月租费÷ 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2 租金付款方式:租赁费用分月计算。每月月初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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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上月租赁费结算单 (结算单由甲方现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