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
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
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 ①合同当事人
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
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
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
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
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
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