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压路机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2.36
(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当土的含水量超过 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 5%时,宜适当洒水。
(5)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 20°。
(6)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
用。
(7)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 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 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 0.5m。
(8)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 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9)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
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10)换向离合器起振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