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建立现代化依法行政
队伍 北京城管破解城市管理难题
1997 年,一个全新的名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出现在了我国的行政执法领域,
随之,若干行政机关分别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被集中了起来, 交由一个全新的行政机关来统一
行使。慢慢的,老百姓斥之为“十几顶大盖帽,管着顶破草帽”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
法扰民现象变得销声匿迹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支关注民生、 注重服务、 依法行政的现代化城
管队伍。
1997年 4月,经国务院批准的首个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落户北京市宣武区; 1998
年 12月,北京市城八区城管执法队伍正式组建。如今,最早起步试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的北京城管已经走过了 10 年发展历程。回顾往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
刘淇这样评价: “城管队伍建立 10 年,是北京城市环境不断改善的 10 年,成绩巨大、百姓
满意。”
率先试水破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