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
关于收取监理费用标准的统一规定
各建设单位、项目监理业务负责人、项目监理部:
根据《建筑法》《合同法》《物价法》《民法》《建设监理合
同法》(示范文本, GF---2012---0202)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
管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考勤、 项目总监网上办证的严格要求, 结
合当前建设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着“公正、守法、诚
信、科学”和生存发展的原则,为更好的履行监理合同,更有效
的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大目标, 经公司研究决定,
现通知如下:
一、 新建商住开发项目监理费用一律按 15元∕㎡ , ﹙建筑面积 ,
以下同﹚收取
二、 对 2014年 1月至发文日的项目 ,低于 15元∕㎡ ,一律调至 12
元∕㎡ ,已签订合同的 ,由项目业务负责人与建设单位协商 ,
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解除合
同。
三、 对 2014年 1月 1日以前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