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 7 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
玻璃幕墙
2015-03-20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建标 [2015]38 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监管局,直辖市建委、安全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上
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重庆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重要性
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
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