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荒佃庄新民居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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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新民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保障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重大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民的住房问题。中国农民的传统是有了钱首先
要盖房,因而民居的建设水平往往成为一个地方富裕程度的外在体现之一。虽
然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发展,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温饱问题已确确
实实得到了解决,但是当前农民生活中最大的负担来自建房。据调查,农村中
建房的费用一般在十万元左右,这一般要耗费一个家庭十几年的积蓄。而且现
阶段农民的住房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生活中存在用水困难、垃圾无法倾倒、
邻里因采光和走水闹纠纷等问题。广大农民希望有一个可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