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昌 市 工 程 建 设 施 工
中 标 通 知 书
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制
表 21
__________________(中标人):
自 年 月 日开标后,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
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侯选人,确定
(招标人)的 (工程项目)施工业务
由你单位中标。
我单位将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本
工程招标文件、你方的投标文件与你方签订承发包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请于 年 月 日前到
(地点)与我单位洽谈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招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一览表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结构类型 /层次
建筑面积( m2)
承包工程的
项目及范围
中标价(万元)
工期承诺
(日历天)
质量承诺
安全承诺
拟分
包内
容
专业分包
劳务分包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