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 [2008]160 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完善施工企
业信用评价制度,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印
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自发布之
日起施行。铁道部办公厅原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
信誉评价办法》(办建设发 [2006]55 号)、《关于〈铁路建设工
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办法〉补充相关内容的通知》 (办
建设发 [2007]66 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将本办法执行中的建议与意见及时反馈铁道
部建设管理司。
附件: 1.日常检查评分表
2.施工不良行为认定、公布期限和扣分标准
二○○八年九月五日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诚信机制,激励施工企业
加强管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