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施工工序过程记录表
一、填写说明
1. 施工单位填写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调整填写栏目的大小,尤其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栏目,要尽可能调大些,保证填写内容全面性、
详细和具有可追朔性。
2. 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栏目中的要求为符合 “设计要求 ”时 ,
施工单位要将“ 设计要求”字样变为设计的具体质量指标要求。
3.“主控项目 ”和“一般项目 ”中的实测记录栏中检测数据较多时,可
以去掉记录表中的分格, 将实测数据按顺序连续填写, 数据之间以“,”分隔。
4. 监理人员在填写“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栏目时,应写明验收情况;当
其中某项内容验收日期与“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栏的验收日期不一致时,还
应单独在该项内容验收记录栏中注明其验收时间。
5. 验收程序按验标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 。
6. 检验批记录表的编号原则按第二册中编号规定执行,以确保编号唯一
性和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