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成品保护措施
1.组织措施
教育全体施工人员对国家、 对人民负责, 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
动成果,施工操作时要珍惜已完成的工程, 建立成品保护组织, 将成品保护工
作实行包干制, 纳入施工队工作成果的考核范围, 因保护不当引起的返工,不
予验工计价,予以罚款处理。由技术生产部门领导、材料部门参加,建立交接
班和定期检查制度。
2.材料管理
(1) 材料进场后,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码放整齐,对混凝土预制件及道路
附属构筑物钢护栏等防止碰撞出现掉角凹陷等现象。
(2) 堆放构件的场地应整平夯实。
(3) 材料部门制定材料的搬运存储措施,对重点材料在措施中明确要求。
3.施工阶段保护措施
(1) 施工前应熟悉图纸,如发现结构位置冲突,提前制定变更方案,并征
得有关部门认可,防止后道工序破坏工序成果。
(2) 施工区域内禁止闲杂人员、社会车辆入场,防止人为破坏情况发生。
(3) 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