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机 械 相 关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1交叉作业安全鉴于施工中可能存在交叉作业,项目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工
程项目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等相关事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协作单位订立本协议。
1.1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施工,应互相理
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
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向被干扰方提
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
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工程
管理部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
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
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
自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