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施工测量
(1)根据建设单位所交付的道路中线位置 ,三角网基点及水准点
等桩志和有关测量资料 ,进行校测 ,校测结果通知监理单位。 如有桩志
不足,位置移动或精度与要求不符,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必要的补桩
或补测工作。
(2)根据三角网联系工程合理的进行控制网点加密,三角网起
始基线不少于 2条,且不低于四等,单边距离在 300m范围内,三角
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 30 ~120 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 25 ,并
测定其坐标、相互间的距离、角度、高程等以便使用,同时应经常校
核检查。
(3)水准网点布设单边距离以不大于 300m为宜,采用往返测量,
精度按国家三等水准要求控制( h= 12 mm) ,并经常进行复核及
时调整,从而保证工程高程控制。
(4)各控制桩志埋设均按永久性标志要求埋设,原有标志均做
好保护工作,便于寻找、恢复,主要控制桩志,有必要采取保护警示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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