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施工测量的工作划分
1、控制测量包括:
(1)开工前的交桩和接桩;
(2)控制网建立,导线点加密,基线的铺设和测量;
(3)控制水准点的布设和测量。
2、定位测量包括:
(1) 测放样路线中桩、路线用地界桩、路堤坡脚桩和控制桩等;
(2) 测放构造物的轴线点位,桩与柱的中心定位;
(3) 墩台的中轴线位等。
3、现场放样:包括测放构造物的轴线和轮廓线,路线中线和边线等。
4、工程计算的测量。
5、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测量。
三、测量工作的管理
1、施工单位测量工作的组织。
(1)施工单位必须有一位有经验的测量工程师负责施工的测量放样工作,并有固定的专业
测工从事测量工作。
(2) 施工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定期由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标定, 证明精定合格后, 方可
使用。
2、监理测量工作的组织
监理组设测量监理工程师一人, 工程师助理 2 人,配置经过标定的测量仪器, 负责所管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