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N0: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
丙方:河北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
术规程》等法律
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北京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
防止事故发生, 经三方协商, 就 项目达成以下
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
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 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北京市 区 路的
工程的施工范围、 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 (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 基槽、
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 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