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三检制度
㈠ 三检制度所要注意的事项
1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部位应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
检。以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2 施工现场应备齐所需要的检测工具,各班组应有自己的检测工
具,没有检测工具或检测工具不全者不允许施工。
3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技术交底中的《分项工程质量
评定表》进行自检,发现超差或不符合图纸及规范的部位应立即返工,
直至合格为止,对返工造成的人工费、材料费由责任人自己负责。
4 在自检基础上,班组长应经常督促同一工序班组成员在工序施
工过程中,相互对对方施工的工序产品进行检查, 以起互相互监督的
作用。
5 经自经、互检合格后,应通知工地质检员及下道工序操作人员
进行交接检,交接检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 本制度不仅控制施工质量,同时也控制施工进度,望各工种按
自己的时间节点完成合格的工程。如违反以上内容将做出相应的处
罚。
㈡“三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