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册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申请审批表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动火等级 三级
动火须知:
一级动火
1、 禁火区域内;
2、 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
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 各种受压设备;
4、 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 比较密封的室内、 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
6、 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
7、 一级动火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
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企业
保卫部门或消防部位审查、 审批后方可动火。
(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
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
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
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
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
3、 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