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实施日期: 1988 年 10月 1 日
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 24 号
根据 (86)城科字 263 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经我部审查,现
批准为部标准,编号 JGJ46—88,自 1988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本标
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
1988年 5月 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
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