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
一、电气类危险点控制措施
(一)变电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
1、高处坠落
(1)工作人员不应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病症 ,遇有精神状态不佳等禁止
作业;
(2)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要分别挂在牢靠的固定点上 ;
(3)作业人员上高空先系好安全带 ,才能开始工作 ;
(4)在高处改变作业位置时 ,安全带不能解除 ;
(5)高处作业人员要系牢合格的安全帽 .
2、人身触电
(1)湿手不准从事接引工作电源工作 ;
(2)电源线及使用的工器具绝缘良好 ,无电线破损现象 ,使用橡胶皮电
缆 ,装设漏电保护器 ;工器具的外壳要接地 ,使用电动工具要戴绝缘手套。
(3)临时的工作电源及照明电线 ,不得跨越高压备用或带电部分 ;
(4)工作时与高压设备带电部分保持《安规》规定的相应电压等级安
全距离 ;
(5)在屋外开关站、升压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 ,应两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