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 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危害, 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
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 376
号令)、《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 146—2004)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
定本应急预案。
本应急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简称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
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
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指导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
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为今后及时、有效地处理
突发事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程序与责任
制度。
二、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小组,并明确职责
1. 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