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Y G 07-04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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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由六冶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六冶公司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秋德。
本标准于 2007 年 6 月首次发布。
Q/LY G 07-04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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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转材料和工器具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对周转材料和工器具的管理进行了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
2 引用标准
Q/LY G 09-04 —2007 物资采购管理程序
Q/LY G 09-05 —2007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Q/LY G 10-09 —2007 施工生产余料和废料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周转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
包括钢模板、竹木模板、钢跳板、脚手架、扣件以及配套使用的零配件等。
3.2 工器具:价格在二千元以下、按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