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山水城(四期)工程 1#、2#楼、
3#至 9#楼主体工程
塔吊防碰撞专项方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
塔式起重机防碰撞专项方案
根据保利山水城四期 1#、2#楼主体工程、 3#至 9#楼主体工程特
点,本工程需要设置安装 2台塔吊,1#、2#楼层数为 26层高度为 80m
左右, 3#楼地下室一层标准层 26层高度 82m左右,安装两台(型号
QTZ63)塔吊。由于施工现场场地的局限性,主体结构之间距离比较
近,再加上 1#、2#与 3#存在高差,我项目部考虑在 1#、2#楼之间的
(x=2562695.744\y=38533265.142) 处设置 1台塔吊,编号为 1#塔吊,
在 3#楼的地下室底板( x=256.2741.765\y=3533232.928 )处,塔吊
安装后两塔的塔身之间距离相离只有 56.2m,考虑到塔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