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总公司 QEO管理方针“精心施工,持续质优;节能降
耗,绿色环保;以人为本,健康安全” 。为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管理水平,规范项目管理、 引领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工作深入有效开
展,杜绝重大事故隐患减少一般隐患, 把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
中,促进和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整体水平,全面推进“竞争力
工程”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竞争力,加大执行力,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总公司所属各公司、 项目部工程安全生产和文
明施工管理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回检查)
执行活动。
第二章 奖励基金的提取与使用
第三条 本着“取之于工程项目,用之于工程项目”的原则,从对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罚款中产生;处罚金额的 80%
用于日常对项目部的奖励, 20%用于年终先进个人的奖励。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