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先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置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 2.5m,室外安装的照明
灯具不得低于 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
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6.照明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绑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
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7. 变电所及配电所内的配电盘、配电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盘、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