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编 号: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里 程:
设计图号: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 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
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
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
急照明。
2.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
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
3.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
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