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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广西沿海铁路钦州北至北海段扩能改造工程
施工单位 中铁二局钦北铁路二项目部
交底项目(部位) 施工现场照明 交底日期 2010年 3月 15日
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各用电单位应建立安全用电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安全用电责任人。
2.现场使用的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 2.5m,
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 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或洞内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4.照明系统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的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 25 个,并装设 16A以下的漏电保
护器控制。宿舍、材料库房等拥有易燃物品的房间内照明灯具功率不得超过 60W,严禁使用碘钨
灯等高热灯具照明。
5.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